首  页
成立香港公司
成立海外公司
成立中国公司
商标注册
商务配套
客户留言
联系我们

當前位置>>商标注册>>註冊證書領取/補發

註冊證書領取/補發

商標註冊証領取/補發

領取商標註冊證
通過代理的由代理商標註冊人發送《商標註冊證》。
直接辦理商標註冊的,商標註冊人應在接到《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》後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,同時還應攜帶:
(一)領取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;
(二)領證人身份證及複印件;
(三)營業執照副本原件,複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;
(四)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;
(五)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。
 
商標註冊證補發
一、辦理補證應交送5張商標圖樣,註冊人還應當在《商標公告》上刊登遺失聲明。
二、如補證與變更名義一起,應分別交送補證申請和變更申請,補證申請應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。
三、補證與轉讓同時辦理的,應分別交送補證申請和轉讓申請,補證申請應以轉讓人名義提出。
四、因商標註冊證損毀而請求補發的,應將損毀的商標註冊證交回。


Copyright©2005 香港永达会计事务所版权所有
TEL:00852-26830823 020-84431798  FAX:00852-26830633 020-84428571
E-mail:yd-vip@sohu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