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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轉讓

註冊商標轉讓申請

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:
1、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一份。
2、受让人如是公司需提交《营业执照副本》複印件一份,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複印件一份。
3、委託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《商标代理委託书》一份(由受让人填写),共有商标转让的委託书由受让方代表人出具。
 
所需的時間
1、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後十五日內發出《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。
2、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《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。該證明需跟原《商標註冊證》一併使用。
3、《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》標注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 。

填表须知:
1、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,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,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,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。
2、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種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必須一併辦理轉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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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00852-26830823 020-84431798  FAX:00852-26830633 020-844285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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